時間:2015-06-22 來源:中國法學網 責任編輯:elite
2015年6月21日,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舉辦的“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研討會”在北京隆重召開。來自最高人民法院、中共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中國人民大學、浙江大學、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國家法官學院、國家檢察官學院、中國政法大學、西南政法大學、華東政法大學、南京師范大學、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上海師范大學以及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國際法研究所的60余位領導和專家參加了研討。
研討會開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研究員主持。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南京師范大學法制現(xiàn)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公丕祥教授首先致辭。他指出,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發(fā)表了一系列重要講話,對全面依法治國做出了非常深入的思考和論述,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思想、觀點、論斷和命題,既豐富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又對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做出了突出理論貢獻。本次研討會對我們深入研究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思想、進一步明確未來中國法治的發(fā)展方向,具有非常重要的意義。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庭長、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大法官在致辭中指出,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論述涉及治國理政的各個方面,非常值得法學理論界和法律實務界認真學習研究并積極付諸實踐。他認為,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的有關論述,是中國共產黨人集體智慧的結晶,也可以說是處于法治中國建設時代的中國人民的思想精華,其內涵十分豐富和深刻。這些論述既是法學世界觀也是法學方法論,是馬克思主義法學的中國化,具有鮮明的中國特色。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研究員在致辭中首先代表研討會主辦方對來自京內外的各位領導、專家和記者表示熱烈歡迎?!八枷胗卸噙h,我們就能走多遠;理論有多高,我們就能飛多高?!崩盍炙L指出,中國的依法治國和法治建設已經步入了新的春天。作為黨和國家法治智庫的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以及法學界、法律界的各位同仁有義務和責任站在一個戰(zhàn)略的高度來思考這樣一個問題: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之后法學界、法律界最重要的任務和使命是什么?他認為是,第一,如何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作出的各項法治改革措施;第二,如何總結和提煉現(xiàn)在的實踐和理論;第三,到2020年、到“十三五”時期以至于到實現(xiàn)第二個一百年奮斗目標的時候,中國法治建設的時間表、路線圖、任務書是什么。他提出,要通過理論的提煉和思想的總結,積極促使學界和實務界的有益成果轉化為執(zhí)政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并自上而下地推行。這正是本次研討會的意義所在。
本次研討會分為四個單元,主題依次為“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重大意義”“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與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重要內容”“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主要特征”。
第一單元“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重大意義”,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劉作翔研究員主持。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南京師范大學法制現(xiàn)代化研究中心主任公丕祥教授,作了題為“馬克思主義法學中國化的最新理論成果——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述要”的主題發(fā)言。他認為,全面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考量,一是注重在“四個全面”的重大戰(zhàn)略布局中悉心思考和謀劃全面依法治國,二是堅持在推進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的進程中悉心思考和謀劃全面依法治國,三是著眼于確保黨和國家長治久安這個重大根本問題悉心思考和謀劃全面依法治國。他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根本是必須堅持黨的領導,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必須貫徹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他還談到了全面依法治國的推進方略、動力機制等問題。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學術委員會主席、法律與全球化研究中心主任朱景文教授,以“關于黨領導立法的幾點思考”為題,進而提出:立法工作必須堅持黨的領導,黨領導立法必須依靠社會主義法治。在立法中堅持黨的領導,他認為,一是要把握政治方向,二是提供政治、思想和組織保障。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常務副主任卓澤淵教授,將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時代基礎總結為世界的法治化潮流、中國的法治化進程以及現(xiàn)實的法治化需求。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研究員從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出發(fā),抓住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方法論”特征這個重要線索,結合習近平總書記在不同場合下的講話和論述,分析了習近平法治思想中的“系統(tǒng)論”、“辯證法”以及“點、線、面”結合的方法對于形成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意義,對以習近平為總書記的黨中央提出的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戰(zhàn)略部署的正當性和思想淵源做了較為深入的探討。國家檢察官學院黨委書記、院長胡衛(wèi)列教授以“習近平關于建立檢察機關提起行政公益訴訟制度、促進法治政府建設的思想”為主題,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提出“探索建立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制度”,實際上體現(xiàn)了黨中央加強權力監(jiān)督、特別是對行政權力監(jiān)督的思想,體現(xiàn)了基本國家制度與深化法治改革相統(tǒng)一的基本立場,體現(xiàn)了法治建設中的實踐品格以及體現(xiàn)了法治建設中的系統(tǒng)論思維。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研究員以“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布局新要求”為題,認為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決定》描繪了法治中國建設的宏偉藍圖,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新要求?!八膫€全面”理論的提出,又把全面依法治國的重要地位和重大意義提升到了黨和國家總體戰(zhàn)略布局的新高度。他認為,在“四個全面”的戰(zhàn)略布局下,全面依法治國必須堅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法治道路、法治體系“三位一體”,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做主、依法治國有機統(tǒng)一,堅持黨領導立法、保證執(zhí)法、支持司法、帶頭守法全面落實,堅持科學立法、嚴格執(zhí)法、公正司法、全面守法協(xié)調發(fā)展,堅持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建設,堅持依法治國、依法執(zhí)政、依法行政共同推進,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
第二單元“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與國家治理現(xiàn)代化”,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周漢華研究員主持。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教授在主題發(fā)言中主要談及三個問題,一是馬克思主義法律觀與習近平法治理論之間的相互關系,二是中國傳統(tǒng)法律思想是習近平法治理論的重要資源,三是國外法治經驗、理論、思想為習近平法治理論所高度重視。南京師范大學江蘇法治發(fā)展研究院院長龔廷泰教授以“全面依法治國必須抓住領導干部這個‘關鍵少數(shù)’”為題,指出了領導干部發(fā)揮依法治國關鍵作用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認為領導干部對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作用主要體現(xiàn)在“四個模范”作用上,強調要加強對領導干部推進法治建設工作實績的考核。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劉作翔研究員在題為 “論黨紀與國法不能混同” 的主題發(fā)言中認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只存在四大構造,即法律規(guī)范體系、法治實施體系、法治監(jiān)督體系、法治保障體系,并不包含黨內法規(guī)體系。他對“黨內法規(guī)”的稱謂提出反思,并建議代之以“黨內規(guī)范”的提法。最高人民法院中國應用法學研究所所長蔣惠嶺教授以“論司法人員的定位與管理制度改革——學習習近平關于法治隊伍建設思想的幾點啟示”為題,主要論及了司法人員的定位要突出職業(yè)化、司法人員的培養(yǎng)必須從源頭抓起、建立符合職業(yè)特點的司法人員管理制度以及司法人員必須具備高尚的職業(yè)良知和職業(yè)道德等四部分內容。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敏遠研究員從程序法學的角度作了“論司法改革的目標: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的主題發(fā)言,提出對于不公正的司法和冤假錯案有效預防、減少和糾正機制的建立需要特別考慮。華東政法大學科學研究院院長陳金釗教授在“重新界定法治與改革關系的意義:習近平關于法治與改革的重要思想研究”的主題發(fā)言中指出,黨的十八大之后,習近平總書記根據(jù)社會轉型、深化改革的大背景,重新探尋法治與改革的關系,在厘清兩者辯證關系的基礎上,找到化解兩者矛盾的思路,明確了法治優(yōu)化改革附隨的法治觀,試圖最大限度地避免法治與改革給國家、社會、執(zhí)政帶來的風險。
第三單元“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重要內容”,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王敏遠研究員主持。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沈國明教授圍繞著“‘四個全面’整體戰(zhàn)略布局中的依法治國”的主題,談及了習近平提出全面依法治國的強烈使命感、“四個全面”與全面依法治國的關系、形成社會主義法治體系是法治國家建設的階段性目標、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實踐特點等問題。中國政法大學軍事法研究中心叢文勝教授發(fā)表了題為“習近平關于依法治軍、建設法治軍隊的戰(zhàn)略思想”的發(fā)言。他認為,習近平同志擔任中共中央總書記和中央軍委主席以來,高度重視在依法治國方略的指導下,加快提升國防和軍隊建設法治化水平,全面系統(tǒng)地闡述了關于加快推進依法治軍、建設法治軍隊的戰(zhàn)略思想,明確了依法治軍、建設法治軍隊是全面加強國防和軍隊建設的重要戰(zhàn)略目標。中共中央黨校政法教研部法學理論教研室主任封麗霞教授的發(fā)言題目是“黨依法執(zhí)政應該處理好的三組關系”,第一組關系是黨的領導與黨的執(zhí)政的關系,第二組關系是黨的組織機構和國家機關的關系,第三組關系是黨的政策規(guī)章和國家法律的關系。上海師范大學法政學院院長蔣傳光教授在主題發(fā)言中,將“習近平與十八大以來依法治國理論的創(chuàng)新發(fā)展”歸納為:強調了法治在國家治理中的重要性,提出了關于依法執(zhí)政的一系列新概念和新觀點,明確回答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一系列理論問題,以及構建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理論的框架和基礎。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支振鋒研究員在發(fā)言題目中提出了不同于“西式法治”的“有機法治”新觀點。
第四單元“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主要特征”,由中國社會科學院學部委員、法學研究所所長李林研究員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第二巡回法庭庭長、研究室主任胡云騰大法官在“習近平深化司法改革重要思想的核心要義”的主題發(fā)言中認為當前是推進司法改革的最好時期。他將習近平深化司法改革重要思想歸納為十個方面,即司法改革的頂層設計、司法公信力的提高與司法權威的樹立、司法的公正價值、司法為民、司法活動特點和規(guī)律的遵循、司法機關依法行使職權保障、司法職權的優(yōu)化配制、司法廉潔治理、司法公開透明以及司法隊伍建設等。浙江大學光華法學院錢弘道教授在 “‘法治浙江’: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的前期探索”的主題發(fā)言中,認為習近平的法治思想由來已久,是他長期思考法治、實踐法治的必然產物。擔任總書記之前,習近平在推行“法治浙江”建設實踐過程中,已經為后來“法治中國”的提出和中共中央出臺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決定》做好了充分的實踐和理論準備。習近平的法治思想可以在他推動“法治浙江”建設進程中找到清晰的脈絡。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劉仁文研究員的發(fā)言題目是“保證公正司法的重大舉措:防止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和插手案件”,他認為排除司法干擾、保證審判權和檢察權的獨立行使,首先必須對“領導干部干預司法活動、插手具體案件處理”的范圍作出界定,此外他還提出了四點建議:一是禁止任何掌握公權力者私自去直接或間接打招呼,同時也要禁止法院、檢察院領導接到此類打招呼的信息后再向承辦案件的法官、檢察官打招呼;二是上級黨政機關也不能通過下級黨政機關向司法機關打招呼,要堅決做到政法委不干預具體案件,以確保按司法規(guī)律辦事;三是廢止內外兩套卷宗的做法;四是強化辦案人員的抗干擾機制。西南政法大學行政法學院胡興建副教授在題為“習近平關于全面整體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思想”的發(fā)言中,著重論及了全面守法問題,這實際上涉及到民主與法治的關系。中國社會科學院國際法研究所劉小妹副研究員以“習近平依法治國思想的重要特征”為主題,歸納和闡釋了習近平依法治國思想所具有的正面回應法治建設的中國問題、體系化的思想特征、辯證性的思維方式和突出重點、抓住依法治國的關鍵領域的重要特質。
研討會總結暨閉幕式,由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所長助理周漢華研究員主持。西南政法大學校長付子堂教授在總結致辭中提出了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必須正確處理好十大關系,即法治理論與法治實踐的關系、黨的領導與依法治國的關系、改革與法治的關系、中國特色與國外經驗的關系、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的關系、“關鍵少數(shù)”與“關鍵多數(shù)”的關系、公正司法與司法責任的關系、國家法律與黨內法規(guī)的關系、良法與善治的關系以及國家法治與地方法治的關系等。第二位致辭人上海市社會科學界聯(lián)合會黨組書記、常務副主席沈國明教授認為本次研討會有三大貢獻:一是對習近平關于全面依法治國思想做了系統(tǒng)梳理,二是對司法改革問題進行了十分有價值的探討,三是從不同學科角度出發(fā)提出了法治建設中的一些理論和現(xiàn)實問題。中國社會科學院法學研究所副所長莫紀宏研究員在總結致辭中提出習近平全面依法治國思想具有政策導向性、強烈的問題意識、鮮明的實踐特征等三大理論品質。他最后代表研討會主辦方對來自京內外各單位的領導來賓、專家學者和記者朋友的蒞臨與參與再次表示感謝。研討會取得了豐碩的成果。
《人民日報》、《光明日報》、新華社、《北京日報》、《人民法院報》、《法制日報》、《檢察日報》、《環(huán)球時報》、《法制晚報》、中國社會科學院《要報》、《中國社會科學報》、中國社會科學網以及中國法學網等十余家媒體出席了此次研討會。